【以抹黑手法,破壞選風,族人難忍,天理難容】
本縣第19屆縣議員平地原住民選舉,參選人阿發瓦特‧阿汶薄薄拍攝與事實不符影片,其內容指謫本人陳榮妹擔任彰化縣第18屆縣議員於第5次定期會期間,以『零出席』為訴求,企圖誤導民眾並將其散布在臉書社群網站及以LINE通訊軟體對外傳播。
因阿發瓦特‧阿汶薄薄指謫內容不符事實,且有誤導民眾與抹黑本人陳榮妹之意圖,進而影響族人對本人行使議員職務之信賴,已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一條規定: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之規定。
而阿發瓦特‧阿汶薄薄以影片傳播指摘或傳述之行為除已構成誹謗外,因影片傳播較以文字或圖畫更加強烈,其散布惡意與影響力程度更大,確已觸犯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二項之加重誹謗罪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5條之規定,為端正選風,打擊不實指控與惡意抹黑,特向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告訴。
本人陳榮妹自擔任縣議員以來,對於原住民族權益之關心與重視,遠超過一般議員,對於原住民權益與預算均以最大力量予以支持。凡彰化縣政府舉辦之各項涉及原住民族之活動,均全力參與。阿發瓦特‧阿汶薄薄因參與選舉為求勝選,而以不法之手段拍攝不實之影片毀謗本人之舉實不可取,訴訟雖非最佳途徑,但為維護本人名譽,端正選舉風氣,向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處告訴,實乃不得已之舉,冀望由司法偵查追訴,還本人清白與公道,並讓族人對於真相有所了解。